1 项目简介
1.1 项目背景
1.1.1 项目提出的背景
(1)项目建设可有效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被称为“三农问题”,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题。虽然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较前些年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也应该实事求是地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城乡差距还是比较大的,贫富的差距也大。据统计,2004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3.1:1,而实际生活中的差距比这个数字所显示的还要大。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面对“本届政府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挑战是什么”时,首先就提到了三农问题:农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经成为制约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因素。由此可见,抓好“三农”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已成为本届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6年是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第一年。中央提出了“两个趋向”重要论断: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那么在稳定、完善和强化农业扶持政策的同时,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市场化,借鉴国际经验,加速城市化和乡镇化发展,建立一个城乡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已成为一个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始终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并根据吉林省农产品产业资源优势,围绕省内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选择优势明显、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企业管理规范、带动农户强的重点项目予以扶持。
(2)项目的建设可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调整产业结构通常被当作促进农业生产的一种手段,但是如果调整产业结构仅仅停留在不同农作物面积的调整、不同养殖种类的数量变化上,即使当时能产生一定作用,还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调整产业结构必须与相应的加工业联系起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副产品的出路问题,而活性炭生产正是完善农村产业结构中最富于发展性与适应性的部分。
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收购农副业落地的废弃稻壳、玉米芯、木屑、果核果壳等自然产物资源,通过原料就地加工增值,使生产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促进原料产区种植业发展,提高农业资源的经济价值,带动辽源市区域经济的发展。本项目年需要加工农副业废弃的稻壳、玉米芯、木屑、果核果壳105,800吨,按收购价格计算,每年将给农民创造8000多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收入,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安排400余人就业,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可以缓解下岗和再就业的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本项目应用现代先进工业技术,生产具有多种专用功能的系列活性炭产品,项目建设需要能源、包装材料、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的配合与协调,由于生产规模较大,必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壮大。
(3)项目建设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辽源市林海活性炭有限公司借中央实施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这一重大战略决策之东风,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提出年产20,000吨活性炭建设项目,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优势,采用高科技手段开发生产系列活性炭产品,既符合吉林省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将企业做大做强,并将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不断开发市场所需的新产品,让企业产品更符合消费需求,延长其产品的生命周期,使企业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仍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