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世界能源垄断地位的化石能源资源迅速减少,1995 年全世界能源消耗总量为 140 亿吨标煤,其中化石能源消耗量占能源消耗总量的 78.4%。据预测,已探明的化石能源,石油还可开采 40 年,天然气 60 年,煤炭 220 年。我国已探明的煤炭还可开采 80年,石油20 年,天然气 60年,比世界总的能源形势更加严峻。
党的十六大提出2020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要实现比2020年翻两番的总目标,如果能源消费也随之翻两番的话,到2020 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每年近60 亿吨标准煤!而我国常规能源的剩余可采总储量仅为1500 亿吨标准煤,仅够我国使用25 年!国家电监委预计今年的电力缺口在2000 万千瓦,供需矛盾比去年更加突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现阶段我国人均能源可消费量只有世界人均能源消费水平的一半,而人均电力可消费量则仅仅是美国的1/13、日本的1/8。显然利用常规能源已不能解决我国的能源和电力短缺的问题。
同时,我国的风能资源储备丰富。中国陆地10m高度层的平均风功率密度为100瓦/m²,风能资源总储量为32.26亿千瓦,实际可开发和利用的风能资源储量为2.53亿千瓦,近海风场的可开发和利用的风能资源是陆上的3倍,据此,我国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约为10亿千瓦。如果陆上风电年上网电量按等效满负荷2000小时计算,每年可提供5000亿千瓦时的电量,海上风电年电年上网电量按等效满负荷2500小时计算,每年可提供1.8万亿千瓦时的电量,合计2.3万亿千瓦时电量,大约相当于我国目前一年的电力需求。
虽然我国的风电装机增长迅猛,但全国风电装机占发电设备总装机的比重不过0.39%左右,我国风电发展较早的新疆地区,该比重也仅为2%左右,因此发展潜力非常大。国家发改委规划,“十一五”期间拟建成30个10万千瓦级的风电项目,在新疆、甘肃(其中安西县为世界三大风口之一)、内蒙、江苏、河北、吉林等地形成6个百万千瓦级的风电场。按规划,到2010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可达800万千瓦,但照目前各地区的建设势头,若政策面进一步向好(风电上网定价更为优惠等),最终结果可能达到或超过1000万千瓦,甚至超过1200万千瓦,目前已有业界专家乐观预测至2000千瓦(取决于风电上网电价及国家的审批政策,若政策放开、电价优惠,完全有可能)。除蒙、冀、苏、甘之外,广东、山东等风力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十一五”规划建设风电规模也可达到100万千瓦左右,发展规划为风电产业的快速增长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行业景气度远超预期,给风电设备带来巨大的投资机会。
目前,我国风电建设成本在12000~13000元人民币/千瓦,而风电厂将有60%~70%左右的投资在风电设备上,风电设备造价普遍7500~9000元人民币/千瓦。按2010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测算,“十一五”期间新增的风电设备市场可以达到450亿元人民币的规模,2007~2010年后设备需求为400亿左右,年均份额达到130亿元人民币,风电发展规划目标给风电设备制造厂家展示出一个巨大的市场。
(3)政策扶持推动行业发展
2003年以来,我国加快了风电发展步伐,政府推出了多项优惠措施推动国内风电以及风电设备制造业的发展。
①积极有效的法律依据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行业发展的转折点,也成为风电产业发展的基本保障。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法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可再生能源可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量;对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予以贷款和税收的优惠政策;对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其电量,造成企业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法规无法定量很多指标,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上网电量消纳方面,风电有着火电不可比拟的优势,运营方面几乎不用考虑人为造成的利用小时下降。《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和《京都议定书》的生效使中国风电发展进入了高速成长期。 |